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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评选。

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我校研究生评选省级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认真听取研究生导师和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候选人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辅导员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集体讨论通过。

2.要采取公示制。各学院的候选人评选结果要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者方可报送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对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4.被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填写评审表(见附件1),经学校审核合格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本次评选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开展,各学院要借助钉钉、QQ、微信、电子邮箱等新媒体工具,克服困难、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多措并举,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优工作。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准补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要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表彰和奖励

河北省教育厅将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要撰写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并列出具体的业绩和获奖情况(模板见附件2),一式一份。辅导员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在事迹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7331270@qq.com

3.时间安排:

429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定并进行公示。

57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评审表和事迹材料报研究生学院,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57日,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定;

58—514日,学校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20日,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87208382 王欣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候选人或单位事迹材料模板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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