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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关于对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

时间:2017-09-28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将于20171010日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1.检测范围

   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检测。

2.检测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等部分)。

3. 检测结果及处理

学术学位研究生

1总文字复制比<30%(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30%<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专业学位研究生

1总文字复制比<25%(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25%<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查重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学院           

                                           2017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