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将于2017年10月10日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1.检测范围
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检测。
2.检测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等部分)。
3. 检测结果及处理
学术学位研究生
(1)总文字复制比<30%(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30%且<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专业学位研究生
(1)总文字复制比<25%(不含自引部分)的,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总文字复制比≥25%且<50%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能否进行论文外审,同意外审的则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若文字复制比仍然超过30%则延期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50%,延期答辩。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查重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