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级研究生外审工作,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外审时间
送外审时间为11月7—8日,外审意见收回时间为12月2日前。
2. 论文要求
每位研究生提交2份装订论文(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允许出现导师和自己姓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和导师签字的“论文查重及外审签字单”(该表表明导师同意外审,外审时不用寄此表)。论文封面及格式见论文撰写规范,2份论文内各放”硕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书”一份(附件1,学术型研究生的评阅书应是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将此评阅书打印并夹到论文第一页,各位老师到时检查下是否夹在里面)。评阅完的评阅书上应有评审专家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外审费
每份论文:200元/份外审费+50元/份管理费=250元。每个学生交两份论文,即每个学生的外审费为250*2=500元。
评审费发放明细表(附件2)由外审单位填写(填写信息有:身份证号,姓名,应发金额,银行卡号、非建行的开户行)。
4. 外审寄送的材料
(1)研究生论文(包括放在里面的论文评阅书)
(2)论文题目及专业清单(去掉学生姓名)
(3)外审联系函(附件3)
5. 研究生学院抽查的学生论文由学生将论文交到研究生学院(附件4)。
6.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论文外审工作。
学位办电话:87208344。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