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9号
会计学院:
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及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的《2018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为提高专业学位评估工作质量,完善上报材料和数据,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评估材料,认真做好专项评估工作,并将我校贯彻落实意见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会计学院认真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充分认识到专项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具体落实任务分工,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与部署,认真梳理和总结学位授权点的相关材料,按规范认真填报评估材料,材料数据要翔实、准确、可查。
二、请于6月10日前将文件要求的评估材料(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研究生学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