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作者: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2年春季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原则上要求各培养单位采取线下形式组织答辩。对于不具备线下答辩条件的培养单位,需向校学位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采取线上形式组织答辩。线上答辩学术水平要求和组织程序须与线下答辩一致。

二、答辩时间

各培养单位将于11月10日至12月8日内开展答辩,确定答辩时间后将答辩方案(包括时间、方式、地点和专家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三、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273号)执行,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研究生学院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质量督导和检查。

四、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地大〔2017〕200号)做好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12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12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学位信息表。

3.12月25日前提交学位评定书(学术型)或审批书(专业型)2份。

4.12月25日前提交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纸质版复印件,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电子版扫描件(期刊封面、目录、全文)交至校学位办。

五、学位论文终稿要求

1.按照外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学位论文终稿,并于12月31日前提交word和PDF电子版各一份,以“姓名-学号-专业-论文题目”命名。

2.12月31日前提交胶装论文2份,1份交至校学位办,另外1份各单位留存。胶装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的说明”需学生、导师签字。

3.对于申请“内部”保密的论文,装订时须将《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复印件装订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页后;电子版论文以“内部-姓名-学号-专业”命名;并提交论文涉密的支撑材料。

4.额外提交“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的说明”页PDF扫描版,需有学生和导师的签字,以“姓名-学号-专业”命名。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