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1年春季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要求
11月26日—12月8日(可根据各学院情况适当调整),确定答辩时间后将答辩安排(包括时间、方式、地点和专家名单)报校学位办。
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答辩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273号)执行。
二、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做好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2月10日前交);
2.研究生的2份学位评定书(学术型研究生)或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材料需按要求认真整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三、答辩后材料提交
1.按照“双盲”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的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和PDF各一份,以姓名-学号-专业-论文题目命名)。
2.胶装论文2份。胶装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的说明”上签字处需学生、导师签字。
3.对于申请“内部”论文的论文,装订时须将《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复印件装订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页后。
4.另上交单独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的说明”一页2份,需有学生和导师的签字。
学位办电话:87208344,87207162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