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毕业硕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工作组织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学校防控疫情的工作要求和《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273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冀地大﹝2018﹞152号)等河北地质大学学位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在不降低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标准的前提下组织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科学、严谨、规范,并参照《河北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冀地大﹝2018﹞149号)完善学位论文格式,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通知》(研〔2018〕21号)和导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三、学位论文审核相关工作
(一)重复率检测
1.检测时间及范围
4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需检测。
2.检测内容
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等部分),论文中隐去学生姓名及导师姓名及其他相关身份信息。
3.检测结果及处理
(1)复制比≤15%,论文检测为通过,可以直接进行学位论文外审。
(2)复制比>15%但≤30%的,论文检测为通过,但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确认无学术失范后,可进行学位论文外审。
(3)复制比>30%但≤50%,论文检测为暂缓通过,由导师指导研究生修改1-2周后,提出二次检测书面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学院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结果达到(一)、(二)标准的按相应规定执行;二次检测结果复制比仍>30%的,论文检测不通过,延期半年后再进行论文检测。
(4)复制比>50%,论文检测不通过,延期半年后再进行论文检测。
(二)论文外审
检测通过的论文电子版于4月20号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至云评审平台进行外审。每篇论文由不少于2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当评阅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时,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答辩。若有1名或1名以上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位论文经修改且半年后重新外审。
四、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1.论文答辩:对外审通过的毕业论文,各培养单位将于5月中下旬开展答辩。(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1)疫情未解除则需视频答辩
答辩材料的提交: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线上形式进行提交和审批,《河北地质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评定书》和《河北地质大学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审批表》等可采用电子签名。
视频答辩线上平台的使用:各培养单位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平台进行线上答辩。
视频答辩过程:学位论文线上视频答辩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开展。线上视频答辩的组织应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答辩申请手续完备,答辩要求、程序与线下会议答辩相同,各培养单位必须邀请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参与。答辩结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表决,由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整理至表决票及答辩决议书等纸质材料上。答辩秘书做好会议的视频记录。答辩过程中涉及到签字的材料可采用电子签名。远程答辩要录音录像,并保存音像资料备查。
不具备视频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2)若疫情已解除,则恢复正常线下会议答辩。
2.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向所属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并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后,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其他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学位申请相关环节工作采取线上收集和材料审核,待疫情解除后,进行相应的纸质材料的补签并提交归档,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再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申请材料全部提交电子版。论文查重、外审所涉及到的签字均需电子签名(PDF版),各学院收齐后提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按时顺利完成。学位申请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校学位办联系。
附件: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河北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