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2020级硕士研究生:

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制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培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审核工作,各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学院负责协调和督促。

二、具体安排

1.2020级研究生

①从所在培养单位取得2020级本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明了培养方案中各个培养环节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明确培养方案总学分和各组成部分的学分要求。培养方案要求的总学分数=课程总学分+其他各必修环节学分。个人培养计划主要是在导师指导下选择课程,课程选择数量需要达到课程总学分要求。

②打印出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持此材料或发送材料电子版给自己导师征求选课建议;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两个学期应学习的全部课程。所有课程的选择必须征得导师同意,课程选择必须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选课等各项学分要求。

③按照个人选课情况填写《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电子模板(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见附件1和附件2)。为避免错误,所选课程的编号、名称、学分和学时等内容必须从本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中进行复制粘贴。然后,打印《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两份,打印方式为A4纸正反双面打印,保存电子文档,以备今后查询。

④及时将纸质培养计划(一式两份)交给自己的导师签名确认,在2020年10月9日前将本人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给本专业研究生负责同学,由该同学及时将全体培养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至本专业所属培养单位。

⑤在2020年10月12日-15日登录研究生学院网页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管理系统上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提交。如果遇到系统运行发生卡顿,请耐心等待或者择时再次登录系统进行。

2.各培养单位:

①首先要把本单位2020级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各培养方案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学分要求部分,确定无误后在10月6日前把培养方案电子版传达2020级研究生。

②对本培养单位2020级研究生制定完成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各项信息是否与培养方案中内容一致,学分汇总计算是否正确,课程总学分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导师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本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了解选课情况,选课人数不足2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课。为节约教学资源和保证开课,各培养单位可以对个别研究生的选课做出调整,但需征得导师和研究生同意。

③对于确定后的202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其中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存,另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 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87207938   霍老师  刘老师

 

 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