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7 作者:

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为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现将我校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办法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学院与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报名、组织复试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

河北地质大学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三、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报专业(领域)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2.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按时参加我校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等内容。

4.我校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其他

1.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7000元/年(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除外)。研究生可以享受具体奖助办法和标准参见《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真:0311-87207712

   址 http://yjsxy.hgu.edu.cn/

 

单位代码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侧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10077 001 地球科学学院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1
10077 001 地球科学学院 070904 构造地质学 01
10077 00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1
10077 003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1
10077 003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01
10077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081803 地质工程 01
10077 004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1
10077 005 宝石与材料学院 080502 材料学 01
10077 006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1
10077 007 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01
10077 008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1
10077 010 法政学院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1
10077 011 艺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