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与流程
(一)毕业资格确定
毕业生应按照研究生学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毕业资格确定后进行毕业组档相关工作。
(二)毕业组档所需资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院统一下发纸质版);
2.《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电子版毕业生自行打印);
3.《录取登记表》(学校统一入档);
4.《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学校统一入档);
5.《学位评定书》(学校统一入档);
6.其他归档材料。
(三)毕业组档流程
1.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
2.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各二级培养单位进行组档。
3.所有毕业组档资料整理入档,各二级培养单位组档人、经办人需签字确认,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
4.研究生学院对组档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对涉及组档规范问题答疑。
5.毕业生档案组档完成后,由研究生学院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以备档案转接。
二、时间规定
研究生学院毕业组档工作在毕业生资格确定后,预计于每年1月初和6月中下旬完成档案组档、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