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 3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 29号)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制定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规范管理,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复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
(三)根据复试调剂进程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动态调整。
(四)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要对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组织模拟演练,确保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现代教育中心为复试线上网络畅通提供保障。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各二级招生单位纪委委员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具体复试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员数量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为主要成员,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另设复试秘书1-2人。
(四)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影音记录至少保存3年,并报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查。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复试命题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需签订命题教师保密责任书。
(五)复试工作开始前,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情况及复试命题教师名单须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并按要求对所有参与复试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复试小组成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复试组成员及复试命题教师不得与考生联系、不得泄露复试内容、不得对考生做任何承诺。
(六)各二级招生单位应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在开展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
(七)研究生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的报考资格、身份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八)各二级招生单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难度适中,主要采用开放性试题,能体现出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综合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应按照复试场次人数命制足够充分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密级为国家机密级,应按照要求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命题应以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突出考察学生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术硕士复试命题应侧重于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九)复试期间复试组成员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上缴统一保管,原则上本场次复试期间不得离场,复试结束后需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汇总电子版及二级招生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纸质版,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使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发的统一制式表格,不得自制表格,并且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无误,评分结果不得擅自更改。
(十)各二级招生单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十一)学校在开学前不再组织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自行按照要求进行。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检,对弄虚作假及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精心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咨询服务
(一)各二级招生单位选择学校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工作。
(二)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并组织模拟演练。详见后续发布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功能介绍。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针对远程复试形式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同时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加强复试试题安全保密,提前命制好充足试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远程复试期间要求考生应在独立无他人在场场所进行复试,并在复试前需展示复试场所,确保符合要求,保证复试期间独立进行作答,杜绝ChatGPT等AI软件的使用。
(二)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和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面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政治理论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与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一起进行,满分各100分,即政治理论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100分。
(三)会计[125300](专业学位)和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面试、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政治理论面试、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与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一起进行,满分各100分,即政治理论面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100分。
(四)其他专业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
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与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一起进行,满分各100分,即专业课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100分。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工作须按规定进行加试科目笔试。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中,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将视为复试不合格。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和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
(六)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必须统一,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七)考生不得录制、拍摄、传播复试过程,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透露复试试题内容,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国家线。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签订承诺书
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六、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服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
1.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
复试环节的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20%、60%、20%。
2.会计[125300](专业学位)和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
复试环节的专业课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各占复试成绩的30%、20%、30%、20%。
3.其他专业
复试环节的专业课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40%、20%。
4.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n*0.7+复试成绩*0.3=总成绩
(初试满分为500的专业,n为5;初试满分为300的专业,n为3)
(二)专业课面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政治理论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科一成绩、初试业务科二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被学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和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他录取的考生均是“全日制”学习方式。
(六)我校复试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复试结束后待录取通知发放前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拟录取的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视为同意并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取消待录取”申请。
(七)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学生档案和劳动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学生档案须调入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无法调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按身份不符处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2023年学校继续推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受考生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311-87208228、8720771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接受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
受理举报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311-87208228,邮箱:hbdzdxyzb@163.com;
纪检监察处:
电话号码:0311-87208012,邮箱:hbdzdxjjw@sina.com。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