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21年3月14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相关考生在规定日期前提交了加分证明材料。
经审核,有一名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附表)。如有异议请于3月22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研究生学院
2021年3月18日
附表:
姓名 |
考生编号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初试总分 |
报考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院校 |
加分理由 |
审核意见 |
苏一同 |
100771011010026 |
61 |
47 |
126 |
125 |
359 |
135108 |
1 |
艺术设计 |
艺术学院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
初试总分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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