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14 作者: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为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现将我校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办法说明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学院与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报名、组织复试等工作。

二、接收免试生的专业领域

河北地质大学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三、奖励标准

推免生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报专业(领域)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2.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按时参加我校复试(综合面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听、说)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等内容。

4.我校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其他

1.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7000元/年(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除外)。研究生可以享受具体奖助办法和标准参见《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5.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真:0311-87207712

   址:http://www.hgu.edu.cn/